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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维新“预备立宪”

3/11/2021 10:16:44 PM 人评论 次浏览

假维新“预备立宪”

戊戌变法后,维新思想已深入人心,人们迫切要求社会变革、改变现状。慈禧看到人们要求变革的呼声很高,就开始唱起了假维新的调子。1901年1月29日,慈禧发布“变法上谕”,表示皇太后和皇帝同心一致地要实行变法,要求各地督抚大员参酌中西政要,就中国社会的各项改革提出建议,条陈朝廷,以备采纳。但上谕又特别指出:封建专制万古不变,而不触及这种制度的旧法可以变通。

以慈禧为首的朝廷之所以要高喊变法,除了国内的压力外,更重要的是为了讨好帝国主义列强,取得列强的信任。

慈禧所行“新政”,无非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表面文章,对其封建专制,不但未有丝毫触动,反而还加强了其专制统治。她的目的对外是为了“量中华之物力,结与国之欢心”,对内镇压人民的反抗。陈天华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及到庚子年闹出了弥天大祸,才晓得一味守旧万万不可,稍稍行了些皮毛新政。其实何曾行过?不过借此掩饰国民的耳目,讨讨洋人的欢喜罢了;不但没有放出一线光明,那黑暗反倒加了几倍。”

清廷的假维新既没有产生加强统治的效果,也未能缓和人民的反抗斗争。因此,清廷又开始策划“预备立宪”,借以挽救局势。

1905年,一些派驻外国的公使和朝廷中的官员,还有地方上有实权的督抚大员,其中包括袁世凯,向朝廷上书,提出了“变更政体”的要求。由朝廷颁行宪法,实行君主立宪,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来消除统治危机,维护清廷摇摇欲坠的统治。出于这个目的,慈禧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。出洋考察宪政的五大臣归国后,密陈立宪有“皇位永固”“外患渐轻”“内乱可弭”三大好处,主张仿行立宪。1906年,慈禧终于下定决心颁布上谕,宣布“预备仿行宪政”。两年后,清廷宣布立宪以9年为期,同时颁布《钦定宪法大纲》,以保障皇帝的大权为核心。这表明了清廷并无立宪的诚意。1911年,清廷裁撤军机处,成立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的内阁,人们称它为“皇族内阁”或“亲贵内阁”。清廷假立宪的嘴脸终于暴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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