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.1 标识符命名规范
首先介绍标识符的命名规范,包括变量、常量、函数、类以及文件等的命名规范。总体规则是:所有命名使用有意义或接近意义的英文单词(或英文单词的缩写、简写)。
❑全局变量和常量命名:全部使用大写字母,变量名的各个单词之间使用下划线分隔,如全局变量$CONFIG['POP_INFO'],常量,ROOT_DIR。
❑普通变量的命名:包括函数、类及类方法中的变量,全部使用小写字母,变量名个单词之间使用下划线分隔,如$user_name。
❑普通函数命名:全部使用小写字母,单词之间使用下划线分隔,如load_info()。
❑类方法命名:方法名的第一个单词小写,此后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,单词不做分隔。如:loadConfigInfo()。
❑类命名:单词首字母大写,单词之间不做分隔。如WorkGroup。
❑文件命名:全部使用小写字母,单词之间用下划线分隔。如:card_list.php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