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媚眼如丝

3/26/2019 9:46:46 PM 人评论 次浏览

若有谁说杜墨儿艳若桃李,妖若蛇蝎,我必要笑他不是已经爱上,就是存心鄙薄。

不错,杜墨儿是个妖艳的女子。纤细而又丰饶的身体,是适合裸泳的黄金比例;惊心动魄的齐腰卷发,是天生卓异的锈锦红色;高高的悬胆鼻,含珠的元宝唇,是女神一样的娟秀静好,但是,偏是因为眼神太过于凛冽,若对谁有一丝微笑暗涌,便要被认为是媚眼如丝,情挑诱惑。

记得第一个在这诱惑下跌倒的,是我们读初中时一个高中部的帅哥,痴缠杜墨儿达三个月之久,被拒,竟然变得火躁狂乱。当我帮杜墨儿把礼物退还给他,他不仅把礼物摔得粉碎,还咬牙切齿地大叫:“你告诉她,她这种朝三暮四的人不会有好下场!”

我飞快地奔开,却向杜墨儿省略了这诅咒。自此,从中学到大学,一直扮演杜墨儿爱情炮灰的见证者。即使毕业后各入各行,仍然习惯被杜墨儿一句话就拎了去,客串一场场短暂恋情的监斩侯。

又是梅雨季节。

我讨厌阴霾的梅雨季节,就像讨厌冗长的韩剧。因为情节过于拖沓,虽然是梅雨季节里唯一的消遣,也只能让人望而生叹。

到周日,天气终于放晴,我欢欣雀跃地要出门逛街,却接到杜墨儿的电话,说她姨妈给她介绍了一个麻醉学博士,刚从美国留学回来,让我去帮忙应付。

说是应付,就是要纵身挡在美女前面,扮演三姑六婆挑剔对方的不是,若不奏效,就不经意地提起杜墨儿的“男朋友”对她多么好,一举把对方打入十八层地狱。

这是最穷极无奈的差事,却又势必无法拒绝。我看看身上的薄毛衣,亚麻裙,帆布包,暴走鞋,叹了一口气,就这样素着脸出了门。

上帝保佑,这个被姨妈赞赏的麻醉学博士能够早点知难而退。

茶社的环境很优雅,麻醉学博士彭飞锦很英俊,有让人仰视的高度,古铜色的皮肤,微微泛着青色的下巴,过于端正的鼻梁,有些凌厉的眼神,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让人目眩神迷。我看杜墨儿不动声色地微笑饮茶,知道这次该抽身而退的是我。几句寒暄说完,彭飞锦却突然对我的暴走鞋发生了兴趣,撇开介绍事件的女主角,专一跟我聊起天来,说起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是学校暴走协会的会长,滑行、后溜、跳跃、腾空、720度旋转,样样全都玩得转,说到高兴处,技痒之情已经见诸颜色。

我会心一笑,忍不住说:“那改天一起出来暴走吧。我的技术虽然不行,当啦啦队长还是不错的。”一扭头,看插不进嘴来的杜墨儿已经开始无聊地发呆,忙说:“今天我还有事,先走一步了。你们慢慢聊。”

我微笑着走出茶社,彭飞锦却像风一样追了出来:“嗨,如果下午你没事,我们就去暴走吧?”不由分说地,彭飞锦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。并且在当天下午,就给我打了电话。

彭飞锦屡屡约我一起暴走。杜墨儿屡屡打电话询问我们的进程。

我觉得很惶惑。站在镜子面前反复照了十几次,还是不明白彭飞锦为什么要选我。清瘦,五官平淡,几乎从不化妆,举止谈不上优雅,穿衣服的品味永远停留在校园水准,说清秀是恭维,说有书卷气是夸大其词。我,韩薇薇,和妖艳女子杜墨儿相比不过是一个青涩女生,唯有两颊上的爱情红晕表明我是适龄女子,且已经坠入了爱河。

是的,彭飞锦跟杜墨儿的姨妈说他爱上了我。于是,这次一切都颠倒过来,我变成了恋情的女主角,而杜墨儿变成了我们的监护人。虽然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表过一句态,但是,从她对我空前的关注里,我明了她是失落的,而且,是不甘心的。

难道,就因为我那天一时性起穿了一双暴走鞋?

不能否认,帅哥美女都是让人没有安全感的种族,比如杜墨儿,有时候就像一个爱炫耀的婴儿,极端霸道,而又喜怒无常。相交十几年,我依然不知道杜墨儿会出什么招,是巧取,还是豪夺,但是我已经做好后退一万步的准备,一有风吹草动,就会落荒而逃。看多了美女石榴裙下的爱情短剧,我不奢望彭飞锦对我的热情能维持多久。

不错,彭飞锦是一个低调的男人,穿衣服喜欢暗灰暗金的色系,吃西餐喜欢选择幽暗的餐厅,听音乐喜欢调低到近乎耳语,爱意流露时喜欢轻轻的一个吻。但是,他那种低调的华丽更让人觉得波涛暗涌,不可掌握。

而本就高调的杜墨儿,一旦昂扬起来就更像一道危险曲线。她的美是近乎侵略性的,争取也是显而易见的,偶尔三个人约在一起,那个美到让人不能逼视、优雅到全力以赴的必然是她。那个争取到了所有人的注目,而独独对彭飞锦含笑情挑的也必然是她。

可是,彭飞锦对这样势均力敌的美女,竟然总是视而不见。

彭飞锦喜欢甜食,尤其是我亲手做的抹茶手卷,他能一口气吃七个,还要再征求我的意见:“薇薇,我们一个人再来一杯抹茶冰激凌怎么样?”见我不反对,他就会边吃冰激凌边说:“薇薇,你就是我的抹茶手卷。”

杜墨儿很少吃甜食,她从来都是爱自己的身材更甚于爱冰激凌,在目睹了彭飞锦的几次“馋”情流露之后,就更加不碰抹茶手卷。随着夏天的到来,杜墨儿喜欢涂宝蓝色的睫毛膏和冰蓝色的眼影,还有,深樱桃色的口红,浅樱桃色的吊带裙,犹如一个中毒的芭比。

彭飞锦不喜欢看吊带裙美女,他喜欢看晚霞,尤其喜欢拥着我在胸前,用下巴轻轻婆娑我的发顶,对我念一阙李煜的词:“晓妆初过,沈檀轻注些儿个,向人微露丁香颗,一曲清歌,暂引樱桃破。罗袖蓑残殷色可,杯深旋被香醪碗,绣床斜凭娇无那,烂嚼红绒,笑向檀郎唾。”我听得一头雾水,不明白这和晚霞有什么关系,不过听懂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:“夏天来了,丁香花该开了。薇薇,我们结婚吧。”

第一个得知这个消息的是杜墨儿,作为无心插柳柳成行的媒人和我们感情的见证者,我自然第一个打电话给她。然后,电话那端传过来的不是热烈的恭喜,而是伤心的啜泣。我无言,只能把电话挂掉,等电话铃声再执拗地响起来,箭一般窜过去接电话的就换作了彭飞锦。然后,没有任何交代,彭飞锦就飞奔了出去。

我无比惶惑,犹豫了三秒钟之后,决定尾随他去看个究竟,于是,两辆出租车一前一后,到了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茶社。然后一个急匆匆的男人后面跟了一个蹑手蹑脚的女人,到了同一个包间。两人进去,一个躲进了隔壁。

我料想的不错,等在那里的果然是杜墨儿。不过,今天的杜墨儿一改妖艳,她一袭白衣,脂粉不施,泪光泫然,表情凄苦,犹如一枝带雨的梨花。

看到彭飞锦坐下,杜墨儿勉强一笑:“听说你就要结婚了,这时候真不该打扰你。可是,真的很想问你一句话,你要坦白告诉我。”

“什么话?”

“在你心里,究竟我是哪样的女子?”

“在古希腊神话里,有一个著名的蛇发美女叫墨杜萨,具有不能逼视的非凡魅力,等闲男子看上一眼就会变成化石。你在我心里,也是一样,墨儿,你有令人不能逼视的美。”

“你在恭维我。”杜墨儿的眼泪忍了又忍,还是走珠一般滚下:“你既然说得我这么美,为什么没有爱上我?”

彭飞锦面露微笑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锦盒,缓缓打开,拿出一枚光华耀目的钻戒:“如果现在,我说请求你嫁给我,你会答应吗?”

“当然。可是,你会吗?”

“我会。墨儿,其实我一直爱的都是你。只是你太骄傲了,我只能装作比你还骄傲。我之所以这样做,是在等你彻底爱上我。”

没有彭飞锦和韩薇薇的婚礼了,也没有明争暗夺了,一切都结束了。

古希腊神话里,蛇发美女墨杜萨被一眼都不看她的勇士取走了性命。在我身边,妖艳女子杜墨儿被一眼都不看她的彭飞锦取走了爱情,还有婚姻。

原来被美女爱上就这样简单,只要玩一场欲擒故纵的把戏。因为,轻易得来的爱情美女从不会珍惜。

可惜,我虽然做好了千百种准备,却忘了,我从来都是一枚棋子,一枚美女身边的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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