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那次大吵后,所有的友谊都在一瞬间结束。
在这之前我和芹几乎形影不离。我们的友谊起源于那个时代的特殊背景。那时我父母借右倾翻案风的光,恢复了工作,但当时的特殊形势,又决定了这翻案的不彻底,父母被打发到县农大一个放牛,一个当炊事员。那时电影《决裂》刚刚在全国放映。芹的父亲从部队转业当上了县农大的校长。那时他们一家在县农大十分威风,芹她们姐妹几个经常穿着军装很得意地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。
后来芹送了我一套军装,我立马就喜滋滋地套上了。芹转着头看着我,发现这军装穿在我身上实在太大了一些,松垮垮地简直侮辱了解放军的光辉形象。犹豫了好半晌儿,才痛下决心把她的一个黑色练功带送给了我。练功带是松紧的,系在腰上,腰身一下出来了,人顿时精神了许多 。芹自己也换上了军装,系上练功带。我们俩耀武扬威地走在县农大的山坡上,像两只骄傲的小天鹅。可惜没有观众。那时县农大已面临瘫痪,几乎没有学生了。
芹虽然比我大一点,不过个比我矮。我们都梳着那时流行的大辫子,黑油油的,像李铁梅一样可以“啪”地甩到胸前,我俩的眉眼也有些像,走到哪里都像一对并蒂的姐妹花。除了吃饭睡觉,我们几乎都在一起。形影不离的还有她妹妹和我弟弟。那时为了更好地向工农兵看齐,我们4个人打着赤脚从农大走了四五公里到县城照了一张相。一开始的时候,脚一沾地就被石子硌得打抖,钻心地痛,疼得我们龇牙咧嘴。不过大家互相鼓励,把脚底板放开了走,后来才发现只要你不怕,放心大胆地乱踩,脚反倒不疼了。我们兴高采烈地在照相馆用大人给的钱合影了一张。相片上的4个孩子,挺直着腰板傻傻地对着镜头,不过他们的目光都异常清澈。光脚板看起来也很光洁,卷起来的裤腿带着一种质朴的洒脱。
那是我和芹惟一的一张合影。
那时我们都爱上了诗歌。与其说是诗,还不如说是顺口溜合适一些。因为这些诗都脱胎于“叛徒林彪孔老二”这一类的时代产物,不过我们后来写的东西渐渐偏离了政治轨道,举凡周围看见的花草一类都进了我们的诗歌,那些诗自然是很稚嫩的。不过我们却乐此不疲。我们甚至出了小报,把我们4个人写的诗都抄在一张大纸上,配上插图,每个人都取了笔名,笔名都带了个雪字,看名字我们都成了兄弟姐妹。隔一段时间就出一张。当然读者只有我们4个。
那时芹和我不但想成为诗人,最想的还是变成男孩子。记得有一次我们偷偷把弟弟的衣服穿在身上,又取了军帽扣在头上,拼命把长辫子塞进帽子里,打扮好了,我们俩鬼鬼祟祟地溜出门,顺着山坡的路走着,那时农大下面还有几个单位,我们一边走着,一边用眼睛的余光溜着路面,看看有没有人能认出我们,没想到都走到大门口了,也没遇到什么人,我们正有些失望,守大门的两个民兵从屋子里跳了出来,指着我们哈哈大笑:“你们两个搞什么鬼名堂?”
我们和那两个大哥玩的很熟,平时常常腻在一起吹《水浒》,这时一眼就让他们戳穿了真面目,顿时狼狈不堪,抱头鼠窜。连大路也不敢走了,顺着山坡下的一条小路攀上了一个大坡,气喘吁吁地逃回了家里,赶忙恢复了女儿身,没想到要做个男孩子也这么难。
但世间的事就是这样,分久必合合久必分。也许我们好得过于蜜里调油了,所以才有那么一吵。
吵过架不久,我们都代表学校到公社参加乒乓球比赛。最后冠亚军决赛的时候,我们终于狭路相逢,那时真是万分尴尬,我咬着嘴唇,看着神态自若的芹,心中忐忑不安。不知这场比赛是该输还是该赢。我和芹的技术在伯仲之间,谁赢都是正常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