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周末的午后,闲来无事,我想整理一下衣柜。打开衣柜,才发现里面堆积如山,衬衣、裙子都窝成一个个邋遢的布团被塞在衣柜里,五颜六色,像早晨的菜市场,乱糟糟的,惨不忍睹。
窗玻璃打开着,太阳明亮亮地照进来,温暖洋溢。我坐在床沿上,阳光洒满一身。这是初夏的天气,窗外的石榴花火红红的一树,和绿色的枝叶拥着映着,表现着红花绿叶特有的热闹与风韵。
拽出一件,打开,是一条浅灰色的长裙;再拿出一条,是一件粉红格子褂。衣服是多年前的,颜色旧了,款式旧了,当初穿戴的喜悦心情也早已记不起了。
于是,卷起袖子,把衣柜里的衣服扒拉出来,往床上一堆,一件件整理。这才发现有好多衣服已经很多年了,然而,舍不得扔。
当初舍不得扔,是一种怀念。那些衣服,都是当初心底喜欢的,大多是精心挑选的。然后,为了一场约会,为了某一个特殊的场合,为了去一个心仪的城市,穿了,走了,南南北北,已不再是一件简简单单的衣服,而是成了一个故事的见证,一段美好的回忆。
终究,它们成了故事里的衣服,或者成了我们回忆里衣服的故事。丢掉,或许就丢掉了我们在心底铭记的一段时光,就丢掉了刻意忘也忘不掉的一个人。
因此不舍——不舍人,不舍时光。
就像我们再见一个人,结束一种生活,纵然知道留着再无意义,然而真正舍弃的时候,心底总有不舍。
然而,留着,也只是留着,只是起到一个提醒旧年记忆的作用。
比如,一直被我塞在柜子角落的棉布裙子,知道不会再穿了,因为已经没有再穿它的心境了,然而,一次次整理衣柜,还是一次次地把它留了下来。
放一年,又放一年。
我很喜欢穿棉布裙子,纯色的,花色的,浅淡的颜色,樱粉或者米黄,我都喜欢。闺友曾说,将来你一定会嫁一个喜欢棉布裙子的男孩。
我呵呵笑,那时情窦初开。他在隔我一个课桌的地方,明朗的脸上总是挂满明朗的笑容。
我看他,没有人知道。另一个男孩子看我,我知道。
年轻的生命总是春天,春天真好,所有的男孩女孩都这么说。
绿色是春天最早的情韵,一个很喜欢我穿白色棉布长裙的男孩子总会这么说。
他说,看,野草,绵延,满地。
我说,不,稀拉,疏,疏,疏。
不懂风情,他总这么说我。
那是初春,草色刚刚轻抹上春天的面颊。
他说,你穿棉布裙子真好看。
我脸颊羞红,不知道如何回答。
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,然而我一直穿,短的长的。
后来一个男孩子跑很远的路给我买棉布裙子。从遥远的北国买来,他说,那里的女孩子都穿,具有本土风情,而且棉质好,所以特地买了一条千里迢迢带过来了。
我满心感激地接受了,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。
没有他,我照样天马行空。
再后来,他走了。再后来,走散了——而且从此再没有出现过。人世这么大,和一个人走散是多么容易的事情。
可惜的是,太年轻,不知道去寻找走散的人。
从此,人成了曾经的人,故事成了曾经的故事,那条棉布裙子就永远成了裙子的故事。
记得故事,记不得人。记得花开,记不得看花的人。
编辑手记
你在花里,如花在风中。那年花开,我以为是为你的到来而绽放;那年花落,我当作是为你的离去而凋零。在这场花事中,我投入的是真情,而你却始终当我是后会无期的过客。但我仍感谢这场花事,是它教会了我们以平常心看待缘分,让我们懂得花开花谢都是风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