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编为大家带来:这套房子该归谁
小县城里有个宋老汉,八十多岁了,他体格健壮,有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楼房,老伴前年去世后一直单身寡居。宋老汉有四个儿女,虽然分家另过,但都很孝顺。每逢年节假日,都来老爸这里问候探望。
最近,宋老汉家起了风波。原来,儿女们为了照顾爹,找来一个四十多岁的保姆。
这位农村保姆叫葛华,刚刚离婚,她虽然大字不识几个,但手脚勤快,说话和气。时间不长,就赢得宋老汉的好感,到后来,就提出要娶葛华为妻。
儿女们心里不愿意,但老爸这么说了,也不好再说什么。后来宋老汉又提出了另一个要求,那就是在他死后,这套楼房作为遗产由葛华继承。这一要求虽然有点意外,但儿女们都孝顺,当时也答应了。后来,宋老汉和葛华到婚姻登记处进行了登记。对于答应给葛华的财产,宋老汉又立了遗嘱,到公证处也进行了公证。
老夫少妻的小日子过得很是甜蜜,可是好景不长,一年后宋老汉得了一场重病,抢救无效不幸死亡。
办完丧事,因为早有遗嘱和公证,这套楼房理所当然地归了葛华,对此儿女们毫无怨言。可是后来的事,却让宋老汉的儿女们大为不满。
宋老汉死后不到一个月,葛华回农村老家领回一个残疾男人和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。邻居们反映,小女孩叫残疾人爸爸,叫葛华妈妈,三个人亲亲热热的,看得出是一家人。
到这个时候,宋家儿女深觉上当了。
经过一番了解后,一纸诉状把葛华告上了法庭,告她离婚是假,目的是进城骗婚骗钱财,要求法院对葛华严惩,并退回老爸的遗产。
两个月后,法院开庭,尽管宋家自认证据确凿,但最后法院经过审理,竟判决宋家儿女们败诉。理由是:原告诉被告假离婚没有证据。事实上被告的离婚证书是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,手续合法,离婚是真实的。被告继承宋老汉的遗产,有遗嘱为依据,不属诈骗,继承是合法的。
宋家儿女们不服,决定继续申诉。为了打赢官司,这次,他们首先咨询了律师,说葛华在老爸死后不到一个月就把丈夫接来,明显是假离婚。这场官司输得太窝囊,怎么地也得打下去。
可律师似乎不太有信心,说:“虽然葛华把前夫接来,但离婚书是真的,是推翻不了的。葛华把她前夫接来同住,也是符合人道主义的。离婚后,有生活能力的一方,照顾没有生活能力的一方,国家也是提倡的。”
宋家儿女们听了有些泄气:“那就看她抢了我们家财?”
律师想了想,提醒道:“要想打赢这场官司,必须有他们假离婚的证据。”
听了律师的话,宋家儿女们便悄悄地四处收集证据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不久有了重大突破。有一天,葛华的丈夫林山与人喝酒,醉酒后吐了真言,说他残疾后,家庭生活极其困难,有个进城打工的人回来说,城里的退休老头有的是钱,没老伴的都想找个老伴,眼下农村的半大女人最吃香了。听后,他们受了启发,最终林山就和老婆办了离婚手续,接着就有了进城当保姆的事实。
林山的话慢慢就传到了宋家儿女们的耳中。这下,他们抓到了证据,再次走上法庭,要求葛华返还宋老汉的遗产。
接到传票,得知宋家又把自己告上法庭,为了维护切身利益,葛华也聘请了律师。葛华的律师听了葛华对案情的介绍,告诉她,没事,法律不存在假离婚。只要你和原配丈夫有离婚手续,再婚时又有结婚手续,官司就能赢。
不久,法院开庭重新审理了此案,又经过多个回合的较量,法院最终驳回宋家儿女们提出的申诉。理由是:1.夫妻关系是以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件为准。当事人的口供不能作为婚姻关系的依据,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。2.葛华丈夫在喝酒时,与酒
友说的话,无论真假,都不能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。再审法院维持原判。
律师点评:
《这套房子该归谁》主要阐述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:即举证责任承担的分配原则。根据法律规定: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,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,由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。故事中宋老汉与葛华结婚是在葛华与前夫离婚之后,故宋老汉和葛华的婚姻是有效的。之后,葛华前夫的酒话不能作为证据,即便是真的,依旧不能明确证明葛华有“骗婚”的主观恶意。因为没有过硬的证据,宋家儿女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父的房子归了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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