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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代孕“升级版”!“不婚生子”的深圳妹

3/29/2019 8:36:54 PM 人评论 次浏览

2011年2月26日,香港女星梁洛施发表声明,宣布与香港富商李嘉诚之子李泽楷分手。此前,她曾先后为李家生下3个男孩。坊间传言,梁、李二人早有“不婚生子”的协议,分手后,梁洛施拿到了上亿元的天价补偿。

该新闻一出,有人叹息豪门难嫁,但更多的人则是对当下富人圈里流行的“不婚生子”的做法嗤之以鼻,认为这是代孕的“升级版”,是富人赤裸裸践踏穷人感情、肉体的非人游戏!不久前,一则“深圳妹不婚生下三胞胎后暴死产房”的新闻轰动香江。我们经过深入调查,还原了这起惨剧背后,“不婚生子”中介机构设下的层层陷阱,以给天下那些奢求一夜暴富的女孩提个醒:面对诱惑,一定要擦亮眼睛,一步走错,想回头都来不及了……

从还是不从?香港男友要求“不婚生子”

1983年11月,马馨怡出生于云南省鹤庆县草海镇。2006年夏,她从云南职业技术学院涉外旅游管理专业毕业后,进入昆明一家国际旅行社做导游。半年后,她被调到公司深圳分部从事市场推广工作。由于她天生丽质,工作能力也很强,深得上司青睐。2007年年底,她当上了策划部部门经理,负责港澳台、东南亚的旅游路线开发与宣传。

2008年6月,马馨怡的妹妹马煦岚大学毕业后来到深圳求职,寄居在姐姐租住的罗湖区金枫花园的一套公寓里。她对姐姐的这份工作羡慕不已,马馨怡却连连诉苦,说自己每天东奔西跑,太累了,而且,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全是有钱人,跟他们一比,她就难免心理不平衡。

按道理,马馨怡毕业两年多,月薪就有1万多元,已经很不错了,但她住的公寓每月租金就要3000元,而且她又喜欢买名牌衣服和化妆品,所以钱总是不够用。有一次,她花1000多元买了一条裙子,就因为一个同事开玩笑说像“山寨版迪奥”,她马上“处理”给了妹妹。马煦岚觉得姐姐太奢侈,对其行为越来越看不惯,因此,当她在福田区一家小医院找到工作后,便从姐姐家搬走了。

马馨怡也觉得自己和妹妹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,所以很多事情她都不愿意告诉妹妹。2009年3月,她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个名叫余婧的香港女子。余婧大约30岁,自称是香港某人才输入公司的主管,问她愿不愿意去香港九龙城一家星级酒店做服务经理。因马馨怡早就对繁华的香港向往不已,所以很快决定辞职去香港闯一闯。

在余婧的帮助下,她顺利进入香港九龙城五星级酒店做服务经理,月薪3万多港币。她对这份工作很满意,只是按照相关规定,她的就业期限只有一年。一次,余婧笑着跟她说:“你这么漂亮,不找个有钱男人可惜了!我给你介绍一个香港男朋友吧,这样,你就有可能长期留在香港了。”马馨怡心中一动:也许,这真是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!

不久,余婧就给马馨怡介绍了一个1980年出生的香港男孩,名叫郑翔。2009年8月的一个周末,郑翔开着一辆奔驰车来请她吃饭,一番接触后,郑翔明显对她很有好感。后来,余婧告诉她,郑翔是个“富二代”,其父身家上亿,他自己也开有一家贸易公司。马馨怡十分疑惑,“他条件这么好,怎会看上我呢?”余婧说:“香港男人就是喜欢内地女孩,因为她们又靓又纯,更何况你的条件也不差呀!”马馨怡想到以前的几个香港客户也都娶了内地女孩,觉得的确如此。

但马馨怡也曾听说,香港男人很花心。她怕成为“二奶”,因此留心观察郑翔。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,她发现郑翔确实未婚,而且对她专情,很舍得花钱,不禁心中暗喜。一次,郑翔问她:“你以前谈过恋爱吗?”她说没有,郑翔夸张地连呼不信。当时,他们正路过一家医院,郑翔便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提出让她去妇科验证一下。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,马馨怡鼓起勇气进去了。

看到证明“清白”的体检单后,郑翔显得十分激动,马上带马馨怡去铜锣湾买戒指和项链,然后去酒店度过了一个销魂之夜。

马馨怡感到幸福极了。从大学到参加工作,她身边不乏追求者,她都没有动心,就是因为她心中一直埋藏着一个灰姑娘的梦。如今,她终于遇到了自己的王子—— 一个香港富二代,她怎能不兴奋啊!

2010年元旦,马馨怡回深圳与妹妹团聚时,欣喜难耐地说出了这件事情。马煦岚惊讶地问:“姐,你去香港还不到一年,就攀上了一个富二代,他是不是骗你的?”马馨怡却不无得意地说:“你就这么怀疑你姐的魅力和智商?”

当然,马馨怡也担心这段爱情只是昙花一现,尤其是她的一年工作期限很快就要到了。如果不能继续留在香港,她和郑翔刚刚萌芽的爱情岂不是要夭折?

正在她着急的时候,余婧又告诉她一个坏消息:新的一年,内地人来港就业门槛提高了。如果她还想继续工作,必须另想办法,比如投靠亲友、嫁人等。马馨怡几次向郑翔提起此事,郑翔却显得十分头痛,说他的父母不同意他和一个内地女孩结婚……

2010年4月初,马馨怡接到了酒店即将与她解除劳务合同的通知。火烧眉毛之际,郑翔想出了一个令她诧异的办法:生孩子!郑翔说:“我父母很想抱孙子,如果你能生个儿子,他们肯定会接受你。”

马馨怡听了很气愤,“没结婚就生孩子?你当我是什么人了?”郑翔却说:“你不懂,现在香港的富人圈都这样。梁洛施未婚先孕,给李泽楷生了一个儿子,不就是为了嫁入豪门吗?有了儿子,她早晚都能如愿以偿!”马馨怡哑口无言。她转念一想,有钱人家最怕“私生子”找上门分家产,郑翔却让她生孩子,不正说明他对她是真心的吗?再说,有了儿子做筹码,自己还怕什么呢?想到这里,她有些动心了……

骑虎难下!为500万她甘受“豪门潜规则”

马馨怡同意了,郑翔却又提出去做试管婴儿,因为“做试管手术生男孩的几率较大”。见马馨怡不愿意,他又难堪地道出了一个秘密:他的精子质量很低,自然受孕机会特别小,他跟前女友分手就是这个原因。

马馨怡仍是犹豫不已。郑翔再三发誓:“只要你愿意去做试管手术,无论到时生男还是生女,我都会先给你100万元‘零花钱’,而且其间所有花费都由我负责。”马馨怡听后立即起了疑心:“你该不会是只想让我帮你们家传香火吧?”郑翔辩解道:“怎么会呢?我对你是真心的!如果只是为了传香火,我用得着花这么多钱吗?网上做代孕的女人一抓一大把,10万元就能生一个孩子!”

马馨怡犹豫了很久,想到这也许是她留在香港、嫁入豪门的唯一机会,她最终还是答应了。不久,由于工作到期,她离开酒店,搬进了郑翔位于尖东旺角封路的公寓,开始筹备“造子”。几天后,郑翔带着她去香港新界区某医院做检查。到医院了,她才想起一个大问题,“我们还没结婚,怎么能做试管呢?”郑翔却说:“这不用你操心,在香港,只要有钱,没什么办不了的。你按我的安排做就行。”

郑翔很快打电话叫来一名男子,让马馨怡跟他扮作不孕不育的夫妻,申请做试管手术。男子早已将所有证件资料都准备好了,但在登记过程中,他始终没有让马馨怡看到证件上的内容。马馨怡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。

事后,马馨怡追问郑翔,那名男子是什么人。郑翔说:“他是我朋友,结了婚的,但还没要孩子,我只是把你的照片跟他老婆的照片换了。你放心,医院方面我已经打点好了,到时,孩子肯定是我们俩的!”尽管此时的马馨怡感觉有些不对劲,但在郑翔的甜言蜜语和金钱诱惑下,她还是越陷越深。

2010年7月,经过两次手术,马馨怡成功怀孕了。郑翔亲自把一张存进了100万元的银行卡交到她手中,余婧听说后也赶来祝贺。马馨怡高兴极了,觉得自己离豪门又近了一步。可没多久,郑翔就对她说:“你没香港户口,我们又没领结婚证,你不能长期住在香港,还是暂时搬到深圳去吧。”马馨怡只好答应。

郑翔帮她在深圳罗湖区水库新村租了一套三居室,经常来陪她,还安排了人照顾她。但马馨怡很快发现,自己无论是打电话,还是外出购物,都时时被人监视。郑翔解释说:“我花了100多万才让你怀上孩子,千万不能出什么差错,希望你谅解。”马馨怡气愤不已,却又无可奈何。

随着时间推移,马馨怡越来越感觉自己变成了郑翔的“生育工具”,心里既难受又不安。2010年12月,已有5个多月身孕的她感到身体特别不舒服,郑翔带她去香港做检查,竟得知她怀的很可能是多胞胎!马馨怡害怕自己的身体吃不消,同时又觉得郑翔欺骗了自己,哭着说要做人流。郑翔却说:“如果真是多胞胎,只要安全生下来,我再给你400万元!”见她不吭声,郑翔又软中带硬地说:“当然,你也可以选择放弃,但你以后的日子我就不能保证了。”这显然是恐吓,马馨怡不禁有些害怕。

正在马馨怡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,余婧从香港来到深圳看望她,劝她道:“你还是安心把孩子生下来吧,不管怎样,这也是你的骨肉啊!再说,500万够你逍遥一辈子了,结不结婚都无所谓。”余婧还告诉她,现在的香港富人圈里,正流行一种新的潜规则——“不婚生子”。因为豪门离婚率高、“财产风险”系数大,很多有钱人宁愿花大价钱请人生孩子。在他们看来,只要子嗣不断,万贯家财尚在,婚姻无关紧要,更何况保持单身还可以不断换女人……

马馨怡听罢,悔之不及!她终于意识到,自己中了圈套!可事到如今,又有什么办法呢?如果放弃生子,自己不但白白吃了大亏,还可能遭到报复!她只好咬牙坚持下去。

因为怕家人担心,怀孕的事她一直没说。可到了这个时候,她不得不通知妹妹。当马煦岚看到她挺着大肚子,顿时吓坏了,“姐,才几个月没见,你怎么就有孩子了呀?你和那香港人结婚了吗?怎么我和爸妈都不知道啊?”马馨怡顿时痛哭流涕……

当得知实情后,马煦岚气愤地说:“姐,这钱我们不要了!把孩子打掉吧!”马馨怡却哭道:“我受了那么多苦,怎么甘心放弃啊!而且,就算我什么都不要,他们也不会放过我的……”的确,随着预产期临近,郑翔又安排了几个人监视她,其中一人还曾警告她说:“你还是老老实实听话吧!要知道,香港的豪门家族哪个不养黑帮?”

铤而走险!三胞胎“未婚妈妈”魂断香港

思前想后,马馨怡还是决定把孩子生下来。马煦岚也无奈极了——学医的她知道,这个时候引产风险极大,很容易出人命。为了保住到手的100万元,2011年1月,马馨怡拿出90多万元,叫妹妹到惠州市大亚湾买了一套别墅。随后,她便要求搬到大亚湾去住,并让妹妹辞掉工作专门照顾她。郑翔考虑到那里离深圳罗湖口岸仅40分钟车程,且位置较隐蔽,就同意了。

2月底,马馨怡上网时看到一则新闻:梁洛施在相继生下3个儿子后,和李泽楷分手了。很快有港媒曝出,两人早在交往之初就协议“不婚生子”,梁洛施拿到巨额补偿费后主动离开。想到郑翔当初骗自己生子时的说辞,马馨怡不禁悔恨交加,痛哭一场……

为了尽量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,马馨怡把云南老家的父母也接来同住。见到怀孕8个月的女儿,听到女儿的哭诉,马母急得当场晕倒,马父更是气得要找郑翔算账。2011年3月的一天,马馨怡一家和郑翔吵了起来。一番争执后,马父以报警相威胁,郑翔一怒之下说出了真相:“你们要算账也要找对人啊!实话告诉你们,我根本不是什么富二代,只是中介人员,余婧也和我一样。马馨怡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是我的,而是买主的种。买主到底是谁,我也不清楚,只有我们老板知道,但肯定是香港的富豪之家,不然他们能出这么大的价钱?”

天哪!原来郑翔根本不是富二代,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!马馨怡悲痛欲绝。然而,她又能怎样呢?为了活命,也为了那500万,她唯有把孩子生下来。可是,她没想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头。一天,她的别墅里来了两个戴墨镜的男人,质问她是不是在做试管前就已经和郑翔同居过。她十分害怕,便如实说了,那两个男人骂她道:“你真是个蠢货!”随即扬长而去。

原来,那两个男人是买主暗中派来的探子。他们长期“潜伏”在马馨怡身边,检测她怀孕期间的状况,确保她生出健康的孩子。当初,买主要求找一个处女不婚生子,虽然郑翔提供了马馨怡的体检单,但自从郑翔和马馨怡闹翻后,那两个探子发现他们以前是情人关系。买主认为自己受骗了,甚至怀疑马馨怡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,提出要等孩子出生后,做DNA亲子鉴定后再给钱。再加上怀孕期间,马馨怡多次与郑翔发生矛盾,买主担心她动了胎气,导致孩子不健康,所以他们还要不要这孩子都不能确定……

买主不愿继续给钱,郑翔就更加不会给马馨怡钱了,因为他的日子也不好过——原来,老板当初根据买主的条件,吩咐郑翔和余婧找一个年轻貌美、有文化、高素质、无性经历的内地女孩,可这样的女孩一时很难找到。他们盯准马馨怡后,便把她骗到香港工作,再一步步地引她上钩。郑翔拿到“处女证明”后,色心难改,想出了“以假乱真”的计谋。穿帮后,老板要求他想尽一切办法让马馨怡把孩子生下来,否则就要他赔偿这单大生意的损失。

为了让马馨怡生下孩子,郑翔软硬兼施,余婧也多次劝说她。2011年4月24日,马馨怡被郑翔带到香港九龙城公立医院进行产前检查,医生见她怀有三胞胎,身体状况不佳,便建议入院观察。但是,入院要预交近20万港币,马馨怡的钱都拿去买别墅了,只好让郑翔去交钱。可郑翔也说没钱,只同意在香港租一间公寓给她住。马馨怡气愤地说:“你们又不愿花钱,又想要孩子,哪有这种便宜事?这边花费太贵了,你们不给钱,我只能到深圳去生了!”郑翔急了,“你必须在这边生,孩子才会有香港户口!否则不但买主不给余款,你那100万都得吐出来!”

权衡利弊后,马馨怡只好拒绝医院的建议,住进郑翔租住的公寓待产。4月28日上午,马馨怡感觉自己越来越难受,心慌、头痛,还不断地流鼻血。马煦岚赶紧送她去九龙城公立医院检查,诊断结果是高血压、蛋白尿。下午,马馨怡更出现了颅内出血。见情况危急,医生立刻为她施行剖腹产子及颅内手术。下午5时许,马馨怡诞下三名男婴。两天后,她因为高血压引发的重度妊娠中毒症,抢救无效死亡。

事故发生后,郑翔等中介人员去向不明,马馨怡的妹妹和父母悲痛欲绝,随即报了警。香港医院管理局经过调查指出,负责该宗个案的医疗团队处理及时和恰当,医院无责,同时发出《风险通报》,提醒全港医护人员对高危产妇要提高警惕,小心防止和应对复杂病情。香港著名妇产科专科医生靳嘉仁说,怀有三胞胎的产妇属高危产妇,她们出现高血压的风险较一般产妇高三四成;不少内地孕妇在产前两至三个月才来港做产前检查,这是非常危险的,也令香港产科及深切治疗部(ICU)压力增加。因此,他呼吁限制内地孕妇来港产子。

香港警方在马馨怡的遗物中发现,郑翔及余婧等中介人员的身份资料均为假证件,其幕后老板无从查起;而由于涉及违规,且出现人命,买主更不会露面。2011年5月中旬,为了减少开销,马煦岚及其父母只好将3个孩子带回惠州抚养。按照有关规定,这3个孩子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,但他们的未来何去何从,令马家人头痛不已。

日前,记者采访马煦岚时,她正为姐姐的事情求助于驻深圳办事处的香港律师黄永林。黄律师表示,马馨怡的死与香港九龙城公立医院没有关系,而追究郑翔等中介人员的责任也意义不大,因为他们之间已产生违法的金钱交易。黄律师坦言,近几年他接手了十余起类似纠纷,因为香港富人多,不愿结婚的大有人在,代孕和不婚生子需求旺盛。很多中介公司为了谋利,和人才输入公司、酒店、医院相互勾结,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。而不婚生子一旦发生纠纷,女方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,马馨怡的悲剧即为明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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